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和《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发挥南京科技馆优势,补充展览内容,提高研双减和研学等教育活动专业性、体验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航空航天科普教育活动合作运营单位。
一、基本情况
南京科技馆坐落于雨花台区,总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科技馆常设展厅有公共安全教育馆、基础科学、少儿科普体验区、能源与环境、机器人世界、信息与技术展厅、南京市中小学科技创新中心。
二、合作方式
科技馆提供场地及水电等基础设施;运营单位负责航空航天科普教育活动策划、执行;配套航空航天主题教育活动建设空间站天和核心舱VR体验中心。运营单位须每年至少配合科技馆开展4期公益科普活动,项目运营收入双方按比例分成,原则上科技馆分成比例不低于25%;教育活动品牌所有权归科技馆所有。
三、合作期限
5年,合同每年一签。
四、项目要求
1. 合作运营单位自筹资金建设空间站天和核心舱模型(按1:1比例)用于科普教育活动配套设施,实物长度大于16米,舱体采用铝质材料,配置空调通风系统,内部配置VR体验设施,模型建设应于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
2. 运营单位提供10部航空航天主题VR影片用于科普教育,且保持每年30%的影片更新率。
3. 项目现场运营人员不少于3人,有科普教育或宣传活动经验。
五、申请人资格
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营范围至少包括文化交流、教育咨询、研学旅游、科普宣传服务其中之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上一年度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从事文化交流、教育咨询、研学旅游或科普宣传服务工作1年(含)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行业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有固定的组织教育活动的老师团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六、申请材料提交
1.有合作意向的申请人须提交以下申请文件:
南京科技馆教育活动合作运营申请表,申请人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单位情况介绍、业绩,项目团队运营人员(含拟派驻人员)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资历、经验和岗位资质等情况的详细说明,师资团队介绍,拟开展教育活动方案、天和核心舱体验中心运行方案。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申请文件及相关资料必须装订成册,按照要求签署后进行密封,密封袋的封口处须加盖申请人法人章。
3.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1日17时整(北京时间)。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4.纸质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紫荆花路9号南京科技馆北门保安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jkjg_kh@163.com。
七、合作运营单位选定流程
1.发布招募公告。
2.商务洽谈,递交评审资料。
3.确定合作运营单位,公示发布成交通知书。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紫荆花路9号
联 系 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139139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