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三十届中小学师生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于近日举行。根据竞赛规则,按评审得分计算出获奖等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29日至12月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大赛主办单位提出。内容应包括异议人的姓名、身份证明(身份证)、单位、联系电话,须注明质疑内容并提供详实的依据材料。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者,主办单位将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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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京市第三十届中小学师生科技创新大赛结果公示附件.pdf